“無規矩不成方圓。”不知道什么時候知道的這句話,好像自己一直多生活在規矩中,自己有時候也想跳脫這種規矩的制約。
從入學開始,我就一直被學校生活中的規矩約束著。那短暫的下課時間是我放縱自己、跳脫規矩的享受時刻。一個家有家里的規矩,我們稱之為家風、家教。一個單位里也有自己的規矩,什么時候上班,什么時候下班,怎樣做才是對的,怎樣是錯的,都有明文規定。一個社會也有它的規矩,人多了,就有了強制性的規矩——法律來約束。我不喜歡規矩,但是我知道規矩是我們有序生活的重要保證。
我們知道,有規矩,就有規矩的的制定者。我們也稱為管理者。規矩如何執行是管理者決定的。比如說:上學的時候,
班主任要求,每天幾點到班級里,上課積極舉手發言,班主任就是規定的制定者。家里爸爸媽媽要求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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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在家里要學會照顧自己的物品,吃飯的時候要安靜不浪費,看電視時間不能超過半個小時,爸媽就是規矩的制定者。在單位同樣也有著各種規定,我們身在單位也都努力地讓自己遵守規定。那么,單位領導就是規矩的制定者。但是,我們國家倡導民主管理。所以,班主任要征求班里所有學生的意見,爸媽要學會和
孩子商量決定,單位領導也會考慮單位所有人的想法。
規矩的遵守是一項長期的堅持,剛開始的我們可能不習慣各種規矩,也可能每天都規劃著怎樣遵守規矩,也有可能某天自己差點就破壞了規矩,但長時間堅持下來,會發現,規矩就成了一種習慣。習慣了每天怎樣安排自己的工作,習慣每天怎樣規劃自己的一天。
不管是規矩的制定者,還是規矩的約束著,我們都應該有著該有的警醒,注意自己的言行,制定者不自覺遵守規矩,別人就不會重視。每個人都應該有該有的界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