習作是學生認識世界、認識自我的過程,是表達和交流的重要方式。習作的宗旨是要引導
孩子學會觀察周圍的事物,貼近大自然,關注社會,關注生活,表達自己的真實感受以及對人生的態度。
《語文課程標準》指出:寫作教學的總目標是能具體明確、文從字順地表述自己的意思。能根據日常生活需要,運用常見的表達方式寫作。寫作目標,第一學段稱為“寫話”;第二學段、第三學段稱為“習作”。寫作在三個階段是循序漸進的過程,螺旋上升變化,從簡單到復雜,從低級到高級。如中年段習作目標:“留心觀察” “增強信心”“樂于表達”“愿意分享”。目的是降低難度,激發孩子的習作興趣。
中年段習作課標三維目標解讀
一、 情感、態度與價值觀(學生樂學)
1、留心周圍事物(閃亮兒童網www.nanerchun.com)
,樂于書面表達,增強習作的自信心。它讓學生做生活的有心人,學會觀察,處處皆語文;它尊重學生的人格,興趣是最好的老師;自信心的樹立對于任何學生來說,都是第一位的。學生是
學習的主人,作為老師,最要緊的就是喚醒學生的主體意識,讓學生快樂地習作。
2、愿意將自己的習作讀給人聽,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。它鼓勵學生要有成就意識,敢于展示自己的個性。
第二學段作文教學不難看出:從情感、態度、價值觀入手,淡化文體要求,提倡自由表達,重視學生興趣的培養和自信心的確立。
二、知識與技能(學會習作)
1、能用簡短的書信便條進行書面交際。
2、根據表達的需要,使用冒號、引號。
3、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。
第二學段中能做到簡單使用書信便條,使用冒號,引號,能修改習作中明顯的錯誤。這里的明顯錯誤可以是錯別字,可以是標點符號,達到最基本的要求即可。
三、過程與方法(會學習作)
1、嘗試在習作中運用自己平時積累的語言材料,特別是有新鮮感的詞句。
2、學習修改習作中有明顯錯誤的詞句。
★個性創新:能不拘形式地寫下見聞、感受和想像,注意表現自己覺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、最受感動的內容。它提倡自由表達